第4章 第 4 章(1 / 2)
亓深雪伤心坏了,等他好容易睡着,外面天光已经大亮。
旭日高升,东湖上渐渐热闹起来,还有人声争执吵闹。
起因是一条画舫丢了一艘渡客的小舟。
而画舫二楼的一间客房,卫骞赤-裸上身,腰间搭着一条沾染了脏污的毛毯,一手扶着隐隐作痛的额头,一手捏着一只鼓鼓囊囊的小荷包,拧着眉观察满地狼藉。
——他的护腕、佩刀、蹀躞带,还有匕首、火石袋等等,全都不成样子地散落在地上,两只皂靴一东一西。
回想起昨夜发生的事情,卫骞冷目微垂,思索中夹杂着几许烦躁。中衣已皱得不像样子,但他此时别无选择,只能抖落抖落姑且穿在身上,再披起玄青色外衫。
远远看去,也算是长身鹤立,肃穆威严,让人不敢轻易招惹。
“将军。”房门被人敲响。
卫骞将荷包挂在腰际,沉声开口:“进来。”
来者脚步轻疾,很快到了卫骞面前,屈膝行礼,道:“将军,周围都查过了,画舫登记的客人一个不少,那条小舟被人扔在了湖东边的小码头……没有查到什么可疑的人。”他犹豫问,“将军究竟要找什么人,可否明示属下?”
卫骞闻言皱了皱眉。
没有查到……怎么跑得这么干净?
钟贞半天没等来下一步的指示,抬头瞥了一眼,见卫骞眉峰凌厉,薄唇紧抿,下唇却……嗯?却结了块深色的小血痂。
钟贞作为他副将,已跟随他十年,一下子便瞧出了今天的将军似乎有些不对。
他没忍住,视线逡巡了一会,果真发现了更加奇怪的地方——将军左耳颊底下多了三道细细的血痕,跟猫挠似的。
什么意外能造成这样的伤?
他心念急急一转,想问又不敢问,但最终还是没有压住好奇心:“将军,昨夜……屋里闹野猫了?”
卫骞拧眉,手下意识往肩头搭了一搭,衣物下的齿痕还在,随着衣领摩擦而微微作痛,若是野猫,还真是只牙尖嘴利毫不留情的野猫。
他心不在焉应了一声:“小事,不足挂齿。”
三日前,朔北将军卫骞,为追查一桩军饷贪墨案秘密抵京,昨晚扮做富商与京中线人约在画舫上密谈。钟贞则奉命留守客栈处理别的事务,今早突然得了传信,急急忙忙赶过来。
一来将军就面色不豫,说要查什么人,线索却说的含混不清,钟贞稀里糊涂为他忙活了一早晨,船舱底下都为他扒拉了个遍,也没得他一个笑脸。
他累得口渴,十分想讨杯茶喝:“将军,咱们提前抵京一事,除了几个信得过的心腹,再没有人知道了。要我说,许是您想错了,丢船当真是贼偷也说不定啊……您仔细看看,可失了什么东西不曾?”
卫骞摊开手掌,食指指腹上也有一圈尖利牙印,被咬得破皮见血,现在已经凝住了,他想起昨夜的事,不禁有点走神:“确实失了件东西。”
钟贞忙问:“啥啊?贵重吗?”
卫骞蜷起五指,淡淡开口:“失了身。”
“……??”副将噗的一声把嘴边的茶水给喷了出去。
他盯着卫骞看了一会,有点分不清他说的话是真是假,还是在开玩笑,直到视线定在卫将军腰间,发现他衣带旁边多了一只颜色艳丽的绣着小羊的小荷包,一看就不是将军自己的东西。
再看这屋里的凌乱,钟贞终于回过味来。
——敢情是折腾了这一早上,不是找什么卧底奸细,而是让他去找落跑的小野猫!
钟贞苦哈哈道:“那是、是挺贵重的……”
毕竟是男人一生只有一次的东西……
军师说得对,京城真是个好地方啊,乱花渐欲迷人眼,将军才来了三天,就把严防死守了三十年的身给失了。
不仅失了身,看样子,马上还要失心。
这么娇俏的小荷包,绣的小羊看起来比朔北城的真羊羔都要软绵绵,不像朔北女子的绣工,针脚粗得能磨指甲。
看物窥主人,想必也很甜美可爱。
想不到原来将军是喜欢这种类型的,怪不得在朔北呆了十八年都没动过心,旁人还传他不喜欢女子,原来是嫌弃朔北城风沙大,女子太过粗犷。
钟贞忍不住盯着小羊荷包看了许久,见里面鼓的,又实在不好意思问装了什么,万一是“小野猫”留给他的定情信物……他也不太方便看不是?
“五百两银票。”卫骞似乎看穿了他的意图,神色复杂地道,“没有别的东西。”
钟贞惊讶:“什么意思,留了银子人就跑了?”
卫骞:“……嗯。”
“那这五百两,”钟贞嘴比脑子快,“不就是嫖资吗?”
卫骞的脸色瞬间垮了下来。
“……”钟贞自己“啪”打了下嘴,立刻把这个会说话的玩意给封上了,讪讪地盯着卫骞瞧。
卫骞神色躁郁,却难以反驳。
他早上醒来的时候,身边人已经不见了,只有床褥折腾出来的凹陷、和小臂被人枕出的微微酸麻能看出,昨晚的翻云覆雨并不是梦,只是没等他醒来,那人就跑了,唯一的线索只有这个荷包。
他倒空了荷包,连针脚缝隙都掏出来检查了一遍,也没找到任何一片小纸条,或者带姓名的绣迹,只有淡淡的香味。
吃干抹净不见踪影,怎么想,这钱都只可能是嫖资。
钟贞一脸揶揄,问:“那这人长什么样?漂亮吗?”
卫骞摩挲着荷包上的小羊,脑海中隐约浮起一个模糊的轮廓,迟疑了下:“应该漂亮吧。”
“……”钟贞纳闷,“漂亮就是漂亮,不漂亮就是不漂亮。什么叫应该?”
卫骞又沉默了。
昨夜天气半阴,船舱漆黑一片,他与人谈事喝了几杯酒,进门后觉得口渴,饮了半壶桌上的茶水,然后就觉得又热又躁,都不知道自己床上什么时候多了个人,又是怎么鬼使神差把人抱在怀里的,等回过神来,就已经……
虽然记忆模糊了,但直觉告诉他,应该挺漂亮的。
钟贞眼睛里全是震惊,他第一次听说两人共度完春宵,却还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样的。
京城也太乱了点!
可看自家将军这个模样,显然是对人念念不忘,他仔细问道:“那您还记得什么?是胖是瘦,是高是矮,声音有什么特点?身上有没有胎记啊痣啊疤啊……京城这么大,您总得给点线索,我才能帮您找人罢!”
“不胖不瘦,腰有这么细,抱住的时候能箍到小肘这里。”卫骞伸出双手,在身前圈了一下。
“个头……我俩也没下过床,这怎么知道?”他烦道,“坐在床上刚好能搂住我的肩膀。声音么……挺好听的,哭起来也不烦人。”
一回忆,他脑海里只剩下对方半哭半求饶的抽泣,因为吃痛无力像猫咽一般。还有途中渴极,就着他手中茶盏吞咽酒水的动静,咕咚,咕咚,烧得卫骞喉咙生火。皮肤也很白,没什么光都能感到对方很白,又白又滑又细,像是城头王婆家新点出来的嫩豆腐,感觉一碰就能捏碎了。
还有他的温度……
难道这种事情也要给外人说?!
“还很香。”
钟贞可听见个靠谱的,追问道:“什么味道的香?”若是有特殊的香料,还能追着查一查。
卫骞不悦:“香就是香,还分什么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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