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 136 章(1 / 2)

加入书签

在旁观完小丑发癫后,他突然停止了自己又哭又笑、怪腔怪调的刺耳笑声,他的声音空空荡荡,恶意像漫开的毒液,从监狱的栏杆中流出……

“你不是他,你是谁?”

半点没感到意外的布莱雷利抛出他准备好的言辞:“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扯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我什么人重要吗?就像我也不在乎你是什么人,你是为了妻子发疯的丈夫,是为母亲堕入深渊的喜剧演员,是被兄弟逼疯的正直警察——还不够多话,我还能再给你编几个更悲惨、更有乐子的身份,是真是假,没什么意义。”

他“唔”了一声,在惨白而清醒的灯光下,自顾自地往下说:“也许你认为他才是你精神上的伴侣,或许吧,这说法挺恶心的,像吞了什么虫子一样,不过你不在乎,但是我到此处,也不是为了来扇你的耳光——毒打、辱骂、痛斥你为害虫,都是挺有乐趣的,先生,我与你呢,没什么多神奇的关联,就懒得吃你这套了,还望见谅。”

“虽然,”他说,若换做布鲁斯本人来,他可没那么多话要讲,布莱雷利甚至觉得英语限制了他的发挥。毕竟不论是意语还是中文,丰富且庞大的恶毒词汇,以及出了名的快语速,在争论中多少都能沾上风,即使这并不能算一场争论:“我不是很喜欢搞点虚情假意——但考虑到我们都不着急,哦,顺带一提,我这人没什么素质,您想说什么我会直接打断,就想现在这样——我说话是出了名的急和快。那么来讲讲正题吧,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

“你是他新的小——”

“小鸟?可能算吧,人不能总是把自己当做鸟,这不健康。”布莱雷利说,他断人话柄是真的很利索。“要讲笑话的话就免了,你说什么都白搭,我也听过不少笑话,也看过不少乐子,您呢,也许是哥谭最会找乐子的大师,这点不管怎么着,算我送的恭维,不过之后就没有这么好的恭维了。我也不评价什么,和诡辩的人没什么好说的,一旦有个定性的评价,你这种人就会骑驴下坡,要么就搬出来另一套诡辩,嗯?我说的有点啰嗦了……您不会不爱听吧?我还没讲完呢……”

布莱雷利连珠炮似的长篇大论,而且还故意挑了一些互相矛盾的话题来鼓吹,这都是小丑熟悉的伎俩——殊知,世界上有着矛盾观点的那些个哲学家、历史学家和心理学家太多了,全部搬上来打嘴炮,三天三夜都打不完,他偶尔把辩论舞台推给小丑,在小丑讲完,他只会带头鼓掌,并继续拿出一套他从夔娥那边学来的摆烂技巧:

啊,对对对。

介于小丑在笼子里,他在笼子外,他本来想给足笑声和面子,但是又觉得便宜他了,干脆开始漫不经心地编一些赞美之词——他当肯定了小丑对哥谭人民的“贡献”并且准备之后投资个一千八百部电影电视剧来给这位知名哥谭人士扬名并且宣称等您死后我还会继续出资赞助一位小丑来世界巡回保证您成为一个真正的喜剧演员之后,这位哥谭噩梦——这位脸皮被化学液腐蚀得如同皮革一样紧绷的丑角,正

以前所未有的恐怖神情盯着他——

就像小丑自己所言,用笑来对抗蝙蝠侠的严肃,那布莱雷利自然也可以走对方的路让对方无路可走,用讥讽、喜剧和民众的大笑来无限解构他这么多年来在哥谭人心中塑造出恐怖的形象。实际上,这对一些死去的人是不太公正的——然而,布莱雷利仔细考察了一下,小丑的IP享誉全美,只要他敢说要做,还真有人敢跟着投,谁不知道,这地方还有卖小丑抱枕的呢!

而这一切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下:蝙蝠侠不在哥谭。

蝙蝠侠上哪去了?也许在中国吧,运气不好一点,可能已经快前往冥府了。继任者小丑一个都看不上,尽管布莱雷利没太捋清楚小丑和蝙蝠侠究竟是个什么关系——这个话题只有提姆敢开口谈,其他人多少有点讳莫如深,尤其是杰森。但这不妨碍他在通了三个宵,用提姆的权限看完了大部分有关小丑资料后,得出了一个含糊不清的、似乎不太能站得住脚的结论:

小丑这个角色,或许代表了一种荒谬情绪。

蝙蝠侠和小丑都在某种程度意识到了这个世界就是操蛋狗屎且荒谬(他不确定他们到底理解到了哪一步,没准是跳出了世界之外,也可能一脚踏入了神秘主义范畴,除了这俩心照不宣的宿敌,其他人根本没门知道)小丑认为在他的认知范围内,唯有蝙蝠侠是勘破真相的,并且认为蝙蝠侠的选择与他相悖,为了论证他的选择,才和蝙蝠侠死磕到底——

但他摸不准到底哪种形态下,小丑才算胜利——正如加缪提出的几个方法一样:自杀,自愈,彻底绝望,无视,或者陷入无限的神学诡辩中去,亦或者高举虚无主义大旗,其中有一项,蝙蝠侠做了就算小丑赢;而哪种情况下,蝙蝠侠才算胜利——坚持存在主义,坚持反抗,亦或看清生活真相后依旧热爱的英雄主义?

实在想不通的布莱雷利最终选择了放弃,嗨,他们俩自个都没论出个高低呢,就不要为难我这个小猫咪了。

而也许就如同荒诞存在的基本要求是对其不能进行苟同、且存在于比较之中那样,他在实在是缺乏一些对二人的直接且客观的理解下、且依靠倾向于高度抽象的分析中隐隐察觉到了这样一个令人心惊的结论:蝙蝠侠存在,小丑才能存在。

他对这个结论感到咂舌:这是什么悖论,蝙蝠侠存在,才会有小丑,但正因为哥谭的混乱和扭曲总是诞生出小丑这类角色,所以需要蝙蝠侠。

实际上,他推到最后也没能找出一个更合理的过程论证,只能先暂时以这个结论为中心,于是就有了今天这样一个局。

提姆虽然对他不知道怎么跳出来的这个结论保持看法,然而他自己也几乎在一瞬间认同了这个结论……就像某种深入骨髓的本能那样,再说,他也从来没轻易把小丑看作一个普通伤到脑子的反社会神经病。

在一通恶心小丑的操作后,布莱雷利的态度很明确了——他对哥谭没有什么看法,也不被哥谭所束缚,他压根就是秉持着哥们吃饭我掀桌的态度而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