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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包恩应该是累坏了,补觉似的睡得很沉。
我初醒之际转头看了他一眼。想到今天是宝贵的周末,埋头又睡了个回笼觉。
继几个杂乱无章的梦后,再醒来已经快日上三竿。
梦没记住也罢,睡久了脑子还更沉, 身侧的床位也空荡荡。床单只留下一些有人睡过的褶皱折痕。
比我自律得多的保镖早就摸不着人了。
我再赖了几分钟,翻身下床。里包恩雷打不动地坐在他的小沙发上喝茶看报。我含糊地道了声早安, 一边伸了个懒腰, 路过他。
里包恩翻了一页报纸,头也不抬。
“已经要中午了,懒虫。”
本人早已习惯这个绰号, 便随口应了一声,钻进卫生间洗漱。再接着, 则咨询他中午想吃什么,后者给出一个参考意见,我不一定采纳。最后的选择还是以我为主。
一切都和往常那般。
里包恩缺席的一个礼拜,好像很快就变成了既渺远又不真切的,浮于半空的窗花纸,模模糊糊地贴在角落,不一会儿便落在时间的脚跟后面。
我还是工作日起早贪黑的社畜,里包恩还是时不时喜欢搞cos惊吓的带枪侍卫,但又好像有哪里不太一样了。
对此,我略表怨念:
譬如以前里包恩并不会管我熬夜看手机或者打游戏。我戴着耳机,他就自己会睡一路去。
而现在我半夜打塞尔达打上头,正到激情澎湃之际,总有一只手忽然从身旁的黑暗中幽幽伸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不容置喙地关了我的游戏机。
视野霎时一暗,手里的机子也被抽走。我当即要抢:“等等,快打完了!”
里包恩变戏法似的,不知道把游戏机塞到了哪里。我要抓也只能抓到他两只空空的手。
“屏幕太亮了,影响我睡觉。”他说。
我:“那我调暗一点。”
里包恩:“按键太吵。”
我:“那我去客厅打完再回来。”
里包恩:“你爬床会吵醒我。”
以前怎么没见他这么娇贵啊!我瞬时吐槽:“我看你就是单纯看我玩游戏不爽。”
“是啊。”
“承认得太快了!”
所幸我打的单机游戏每个节点都会自动存档,这个睡觉督察员倒是没给我的游戏之旅添太多麻烦。
相比起他所说的太吵,我的猜测更偏向于他或许是想有人陪他一起睡。
因为我如果睡前躺着看手机,他也在做自己的事(思考、擦枪——除了列恩能变的手枪以外,他还有自己的真枪——看报纸、偶尔看我买的杂志和漫画等等),就不会说什么;
甚至到关了灯,我摸黑多熬十几分钟,他也不会多管;
直到我不慎玩得太开心了,里包恩的魔爪便会猝不及防地伸向我手里的东西,逼得我不得不无聊到入睡。
然后第二天醒来,比里包恩醒得早的话,便会看见他安静的、近在眼前的睡脸。
这又是另一个日常里不易觉察的区别。
以前他通常都是平躺着睡,有时背对着我。还是婴儿的时候,更是豆丁一点大地窝在枕头边边。中间相安无事地隔着一条楚河汉界。
是因为最近开始降温了,所以下意识想靠着别人睡么。
我伸手,戳戳男孩的脸蛋。他几乎在同一时刻不紧不慢地抬起眼皮。我立刻爬下床准备洗漱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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