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地方和朝廷的博弈「尺度」:一般不(2 / 2)
……
憋屈了10年,好不容易当上了知府。哪怕城外打的硝烟弥漫,张聪也是要及时享受一下的。
否则这四品顶戴岂不是白戴了?
大白天的,他就召了一头牌姑娘在后衙伺候着。
主打一个前方枪炮齐鸣,后方也枪炮齐鸣。万一城破身亡,死前不留遗憾。
或许有人觉得好笑,
但只要代入一个在京待业10年的寒酸士子所遭遇的白眼和辛酸,就很好理解了。
正所谓:
一朝得势风云起,万般贪婪满天飞!
横批:不死不休。
……
突然,
一绿营千总匆匆进衙:
「报~吴军的炮火犀利,东门最后一个据点被摧毁。」
张聪诧异:
「城中有1万虎贲,贼军区区千馀,优势在我,而且很巨大,为何败了?」
「贼军的火炮打的又远又准!土垒墙和栅栏拒马挨上一发就散架了,没办法。」
张聪一咕噜推开女人,匆匆穿好官靴赶到城墙。
居高临下,视野开阔。
只见「吴」旗之下,几个方块正缓慢逼近城墙。
轰,一发炮弹精准的击中城墙,吓的他一哆嗦。
转头询问:
「为何他们的炮如有神助?」
炮手们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一脸茫然。手握火把,点也不是,不点也不是。
……
张聪闭上眼睛,念念有词。
突然他睁开了眼睛:
「本官明白了,妖法,伪吴王他会妖法啊!」
「传令下去,全城徵集狗子,毛色要黑。全城徵集女表子,年龄要大。」
众人恍然大悟,大呼小叫的去执行了。
大清朝的绿营兵虽然没文化,可十分相信鬼神之说。这2物乃是对抗妖人的神器,信老祖宗的智慧一准没错!
太阳落山之前半个时辰,
城外的吴军也收兵缓缓后撤回营,遵循天时。
夜袭是不可能的!
那是劣势一方才玩的战术,吴军武器精良,一般都是堂堂正正作战。
……
当晚,东流县城乱糟糟。
残馀的7000多绿营兵把城中翻了个遍。
总共找到了23条黑狗,还有上百个年龄偏大的疑似不正经女子。暂时关在了城门楼子里!待天明后,对抗有妖术加持的火炮。
次日,
阴云密布,飘起了小雨丝。
甘长胜的3个营没有发起进攻,而是默默的在营寨中等待天晴。
实际上,
就算是冷兵器军队也很少在雨天打仗。弓箭会完蛋,盔甲会腐烂,靴子会陷入泥坑,人会生病,整个都是一塌糊涂。
一句话:
凡遇天雨,任何一支古代军队都会恪守「非必要不作战」的准则。
……
此时的长江江面,舟楫连绵。
悬挂着「吴」旗的船队再次上溯,声势浩大。
北岸,
仪征县江滩一处烽火台里的了望兵丁手握火把,浑身僵直。旁边就是烽火台,里面堆满了牛粪和湿稻草。
「不要过来,你们不要过来啊。」
烽火台2人神经质的念叨着。
紧张了小半个时辰,他们的神经逐渐松弛。见船队一路向西,似乎没打算找江北的麻烦。
可这时,
站在一艘2200料主力战舰甲板之上的李郁,突然下令:
「靠近北岸,本王想看的更清楚一些。」
「遵命。」
水手们连忙调整风帆尾舵,单船离开编队,向北航行。
……
众所周知,李郁取名心机满满。
这种以广东的红单船为蓝本,目前是水师唯一主力战舰的船型,被正式定型为「江南级」。
而套娃设计,1200料的缩水版船型则是定为「苏松级」。
目前水师一共有6艘「江南级」,25艘「苏松级」,以及30艘「嵇康级」。
为了拼凑出这支水师,
李郁强令徵集了治下的一大半优秀船匠,从民间搜罗硬木木材,甚至拆了一些庄园祠堂。如果东陵和裕陵在江南的话,他会毫不犹豫的掘开取出那些珍稀楠木做成战船。
座舰快速驶向北岸,
而编队当中的刘武也发现了这一情况。
一皱眉,打旗语下令周围2艘「嵇康级」轻型炮舰暂时脱离编队去护航。
即使护航行为毫无意义,这种态度也是极好的,可以最大展现自己的忠诚度。
……
烽火台上,
2名哨兵如雷轰顶,哆嗦着点燃了烽火台,3根黑烟柱腾起。
李郁很诧异的望着北岸的烟柱陆续腾起,一时间竟觉得如此壮观,颇有野趣。
一名亲卫笑道:
「王爷,清军以为我们要登陆江北。」
「那就成全他们,开炮。」
轰轰轰,
烽火台中弹倒塌了一半,岸边的芦苇丛也燃起了大火,被一颗烧红的铁球给引燃了。
……
今日恰逢晴朗无风,烽火烟柱特别刺眼。
江北大营见状立马进入紧急状态。
主帅海兰察急匆匆披挂完整,令人放了号炮,紧急点兵。
数万绿营兵在军官的喝骂下匆匆整队,开出大营,准备半渡击之。炮兵,骑兵也在两翼待命。
只待主帅一声令下,将抢滩登陆的吴军赶下长江。
警报很快又传到了扬州城。
瞬间鸡飞狗跳,四门紧闭。还好这次没官仓失火。主要担心失火次数太多,不好对朝廷交代。
朝廷和地方之间,也有个「度」,博弈的「度」。
在这个度之内,一切都好。超过了,那就是逼着朝廷杀人!
资历老的地方官都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一般不过度,除非不得已!
……
斥候接力传来消息,吴军并未登陆。
似乎,又是虚惊一场!
待海兰察带着索伦骑兵赶到江边的时候,只看到了船队已远去,一个个黑点消失在了天际。
他自然不懂「孤帆远影碧空尽」这样优美的诗句,只觉得心中愤懑难平。
「江东鼠辈,本官早晚和你们算总帐。」
「都统,烽火台的人抓来了。」
2人瑟瑟发抖,跪在地上。
他们本是附近的混混,被县衙招募来守烽火台。
(本章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