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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月主动接受了这份工作,“刘姨,我替你跑一趟吧,我腿快。”

刘姨:“这怎么好意思?古小姐是客人。”

“今天的温小姐才是客人,我只是来打杂的,你们赶紧上菜吧,可别惹到宿家未来的女主人。”

刘姨:少爷和古小姐多登对,偏又弄了个温小姐回来。这都什么事儿啊?

哎~豪门是真乱!

“好,你去吧,不过,二爷脾气不好,你可千万别惹恼了他。”

宁月连连嗯嗯嗯,一个动都动不了的人,惹恼了又怎样,还能跳起来揍她吗?

端着饭菜,宁月直接去了宿二爷的住处,因为生病,宿二爷搬出了正院,去了右侧的偏院住,那里只有几个照顾他的佣人,正院这边的人平时没事儿都不往偏院这边来。

她拎着饭菜就进了楼里,宿笙的人没有拦她,到二楼的时候,他的助理还出来迎她。

“今天怎么是古小姐来送饭?”

“家里来了客人,佣人都在忙,我就跑一趟,二爷呢?”

白助理打开了那扇漆黑的房门,“古小姐将饭菜放到桌上就可以了。”

宁月也没什么意外,宿二爷的房间和他的门一般,都是黑漆漆的,黑色的窗帘,黑色的桌椅,就连沙发都是黑色的,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宁月对这些视若无睹径直进了房里,将饭菜放到白助理所指的桌上摆好,就在她要转身离开时,卧室的门打开了,轮椅的声音响起,宁月侧头看了过去。

有些人天生就是聚焦点,宿笙就是。

原本暗沉的房间里,因为他的出现瞬间多了一抹亮色。

哪怕他残了成了个废人,但只要他一出现,你的视线就会不由自主的落在他的身上。

可能是因为长期闷在房间里,宿二爷的脸有些过分的白,明明他的眼睛很漂亮,却莫名让人不敢与他直视。

外人都说宿炎旭是A城长得最帅的男人,但和宿笙相比,就算是病中的宿笙都比他强上不止一成。

他虽不良于行,身上气息也有些生人勿近,却愿意在原主向他求救的时候出手帮忙,这样的人无论在别人心目中是什么样的,在原主心里,那就是她的救世主!

所以,原主死后还记得他的恩情,想要报答他。

打量完宁月就收回了视线,毕竟一直盯着人家的脸看有些不太礼貌,“二爷,我来给您送饭,你趁热吃吧。”

宁月说完就要走,宿笙却是开口了,意外的,他的声音竟然很温柔,“阿旭带了女朋友回来,你回去了也是尴尬,不如就留在这里随便吃一点吧。”

原来还有人知道她的存在在宿宅是尴尬的!

“这,是不是太打扰了?”

宿笙轻笑了一声,“白助理,去给古小姐拿套餐具。”

白助理很快回来,摆好餐具,两人坐在那张四人小桌上,开始安静用餐,为了表达自己的谢意,宁月用公筷扒了只虾放进宿笙的碗里,“我最爱吃虾,你也尝尝。”

自从车祸之后宿笙习惯了一个人安静用餐,这还是头一次有人在他吃饭的时候给他剥虾并告诉他,这是她喜欢吃的东西。

他夹起来放进了口中,随即点头:“很嫩,略带一点甜,口感很好,谢谢。”

他习惯只吃自己面前的菜,一个桌上八道菜,那道虾离他有点远,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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