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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蝙蝠侠——从帽檐下望向了他,开口说话,一个非人而沙哑可怖的嗓音。
“我来要求你帮我一个忙,”蝙蝠侠说。
老板深呼吸一次,“我就知道总会有这么一天,我们这群不愿离开哥谭的傻子,无意识中都把灵魂卖给了魔鬼,”他骂骂咧咧地说,但一个笑容在他脸上慢慢成型,“说吧,你要我做什么?有柄猎枪正挂在我家墙上,看起来是个老伙计,其实又快又准。说吧,骑士……你要我做什么?”
蝙蝠侠向前微微倾身,从夹克内兜里掏出一个信封。
酒吧老板下意识看向它。它不过巴掌大,雪白,封皮上一个字也没写,薄薄的。怎么看也不像是塞了什么至关重要的东西。
“隔壁街道第13个门牌号有一家最近新开的书店,我要你今晚午夜之前把它塞进门缝。”蝙蝠侠低声说,威严而恫吓的,“别做多余的事。”
酒店老板回答他,“知道,我知道,我是不是该像罗宾一样,跟你说‘明白了Boss’?”
同哥谭义警的近距离谈话使他激动得有点头晕,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了超级英雄……那不是平易近人会和大家聊天打招呼的那些英雄,超人,或者闪电侠。那个人是公认最不好接近的蝙蝠侠,他比罪犯更凶狠,比魔鬼更残酷……蝙蝠侠是属于哥谭的。
酒吧老板十分确信:他的儿子要是知道了这件事情,一定会兴奋的大叫起来。
他不在乎什么韦恩,他的生活阶层遇见韦恩的几率就好像蝙蝠侠像这样突然闯进他家。酒吧老板也不是第一次看见哥谭警局的警车和猎犬追着蝙蝠侠狂吠了,他打定主意不要过度深入这件事,哥谭人有自己的生存技巧,他会帮蝙蝠侠这个忙的,那毕竟是救命之恩,但是蝙蝠侠说得对:别做多余的事。
一阵敲门声传来,可是酒吧还没有营业。
老板扬声问,“谁?”他一把抓住信封,塞进口袋。
“爸爸,开门!快呀,爸爸!”门外传来亚当的喊声,听起来十分激动。
老板忍不住想,我这里还有叫你更激动的事呢,但他一转头,原本的座位上却是空空如也。
他并不算真的惊讶,这么多年哥谭一直流传着蝙蝠侠是吸血鬼、魔鬼或任一地狱来的生物,老板稍微有点沮丧:他本来想让亚当更开心点的。这孩子总嚷嚷着要当面感谢蝙蝠侠。
老板把门打开,亚当正雀跃的看着他,脸颊都激动得有些泛红。他不由得露出一个笑,“亚当,你听我说,你可千万不要太惊讶,”这位父亲故作神秘道,“你最崇拜的——”
“不,爸爸,你先听我说!”亚当却抢先道,他从肩膀上摘下一个肩章,挥舞着,递到他父亲面前:“你看这个!”
酒吧老板依言望了望。他感到心脏猛地一沉。
那是一枚量产的肩章,上面映着一只红色的蝙蝠。是的,鲜红的颜色。
“这是什么意思,亚当?”老板努力绷着脸上表情,低声问。
“你还记得杰森吗?杰森·托德?”亚当兴高采烈道,“之前也住过这片街区,我记得他以前帮我打过架的。”
“他没有在这里住上很久。”老板说,逐渐感到有一点眩晕。
“对,杰森被韦恩家收养了,我们有阵子没见面,不过他时常发个消息,也总是惦记着帮助我们。”亚当说,“更何况他今天回来了,他跟我们发了这个,红蝙蝠,他说,这就是我们今后‘蝙蝠侠群英会’的标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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