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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年代文里的老实人(1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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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丁大的雨滴重重拍击在身上, 天地间一片嘈杂的雨声。

雨势滂沱,远处的天边之上黑云翻滚咆哮,狂风呼啸而过, 吹起一地冰冷的雨水。

陆逞恍若被摁下了休止符, 一动不动的站在瓢泼大雨下, 浑身湿透。

总是清冷矜贵的模样荡然无存, 雨水顺着深刻明晰的脸部线条滴滴滚落,他抬着眼,隔着迷蒙雨雾, 看着窗边抱在一起的二人——

黑皮男人俯下了身, 青筋鼓噪的脖颈旁很快缠绕上两条雪白柔软的胳膊。

青年一身细腻无暇的皮肉, 被养的精细,四肢雪白盈盈,小腿松松垮垮的垂落,像厌烦了一般, 坐在男人怀里, 胡乱气闷的揪扯着男人坚硬的发茬。

那细白的指尖透着薄粉,坠了两滴湿淋淋的汗下来, 汗水晶莹, 指节可怜巴巴的蜷着,却又那么乖顺的、柔软的由着这粗鄙野蛮的乡野汉子抱着自己亲昵。

说些外人听不见的爱语。

……

面无表情站在漆黑的夜空之下, 陆逞眸中毫无起伏, 骤然照亮天地的闪电划过他的脸庞, 男人冰冷漠然的面上,是一片恐怖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平静。

“啪——”

他迈开步子, 踩过院中的水沟, 溅起的雨点染脏了军靴。

窗户后面的黑皮男人此时也直起了身。

怀中一抹雪白可怜的人影一晃而过, 柔顺无力地贴在怀里,还在细细密密的发着抖,乌黑的发嫣红的唇,闭着眼睛轻轻啜泣,像一个任人摆弄的、精致的玩偶。

昏黄油灯熄灭,窗户也被合上。

一切重归黑暗,时间仿佛倒退回了几小时前。

陆逞不知道自己等了多久,膝盖是钻心刻骨的痛,夜色越发深沉,噼里啪啦重重砸下的雨点淹没了所有声音。

雨水很快漫过军靴厚底,蓄起深深一层积水。

他像一尊没有生命、冰冷苍白的雕像,沉默的伫立其间。

忽然,堂屋笨重简陋的大门被推开。

一个光着膀子、身上不停滚落着热汗的男人走了出来。

他皮肤黝黑,身材高壮,端着掉了皮的铁盆,铁盆里的水浑浊不堪,还在冒着热气。

“啪——”的一声,浑水洒向院子,沉闷一声水响,他也随之抬起了眸,站在遮风挡雨的屋檐下,居高临下的看着院子里的不速之客。

雨势骤然转急,黄豆大小的雨点裹挟着风中刺骨的冷风,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

两个男人都没有说话,犹如危险的成年雄兽,他们静静打量对方,眼神是同样的幽深晦暗,看不出丝毫情绪。

……

陆逞最终离开了小院。

他一步一步顶着狂风骤雨,踩过凹凸不平的水坑,走出了大门。

漫天风雨中,他回了下头,堂屋门口黝黑高壮的男人正隐匿在黑暗中,似一个乡下在常见不过的粗鄙庄稼汉,不存在任何威胁。

可这狭窄简陋的小院里,却被他私藏了一个宝贝。

一个格格不入、矜贵傲慢的珍宝。

雨水顺着冰冷紧绷的脸部轮廓滑落,陆逞面无表情。

在这落后贫穷的小山村里,他发现了自己的同类。

冷静狡猾,胆大包天。

——哄骗、占有了他的小侄子。

他天真愚笨、无人管教的小侄子。

*

积水漫过的崎岖小道,道路湿滑。

天边乌云彻底笼罩了清水村,犹如黑布盖顶,即将带来一阵又一阵暴雨。

树林内远远开过来一辆打着远光灯的吉普。

挡板上雨刷不停运作着,车内的何新周庆二人终于看见了一道打着手电走在风雨中人影。

何新立刻松了一口气,推开驾驶座大门就朝男人跑了过去。

不等他张口喊人,一股邪风陡然吹过。

小道两旁遮天盖日的常青树树叶哗哗作响,落下一阵影影绰绰的鬼影。

细密雨滴顺着树杈空隙啪嗒啪嗒打在地上的水坑中,天地间是一片杂乱的水声。

“啪——”

男人手上的手电忽然摔到了地上。

刹那间四分五裂,电池摔出后盖,咕噜噜顺着风向滚进泥泞的水潭里。

不知缘由的,何新心头蓦地一跳。

他抬头,眼睁睁看着浑身湿透的男人抬起脚,平静的踩上了手电“尸体”。

那本就碎成两半的玻璃隔膜在厚底军靴的碾压下,爆发出令人牙酸的咯滋声音,一点点被碾碎成渣,混进昏暗的泥水里再也不见。

陆逞站在幽暗的雨夜中,被树杈切割成数十片的光影洒在他苍白冷淡的脸上,他眸色漆黑,黑的似即将撕碎一切平静的夜幕,已经将玻璃碎片碾压成渣,却依旧踩着那片碎渣,重重的、漠然的,像是在踩死什么渺小卑微、不知天高地厚的蝼蚁。

罕见外泄的气势中,是令何新头皮发麻、骇的心跳漏拍的恐怖戾气。

“先、先生……”

不知是冻得还是吓得,他腿有些发软,僵硬的站在距离男人几米远的近处,小心翼翼的出声唤道:“打雷了,树下危险,刚刚、刚刚车卡沟里了,我们才来晚了点……”

“轰——”

未说完的话消失在雷声中,闪电如游蛇般流窜,厚重的黑云起起伏伏,何新胆战心惊的看了眼变得更急的风雨,再看看不知淋了多久雨的陆逞。

笔挺利落的迷彩服紧贴在身上,勾勒着劲瘦干练的身材,陆逞没再让他催,踏过一地泥水上了车,何新立刻点火,副驾的周庆则慌忙找着干毛巾递给后座一言不发的男人。

“先生,快擦擦头发,小心着凉。”

陆逞接过了毛巾,骨节分明的大手手背经络分明,他漫不经心的擦着手,垂下的黑发遮住了全部神情,嗓音低冷漠然,似在交代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明天你们去接他。”

前座两人不约而同的竖起了耳朵。

互相对视一眼,满眼疑惑。

……他?

陆时玉?

这是找到了?

不敢多问,何新恭敬应声:“是。”

昏沉难辨的阴影中,后座上的男人重新陷入沉默,静的连呼吸也听不太清。

- - -

第二天一早,天才蒙蒙亮,何新就和周庆就开着小吉普去了陈家小院。

天还在下着雨。

两人撑着伞正想去敲门,结果发现门居然是开着的,还留了一条容一个人通过的小缝。

没再耽误时间,两人边敲门边推门进去:“有人吗?”

“小先生,小先生你在吗?”

没有得到回应,反倒是正升着袅袅炊烟的厨房内走出来了一个男人。

男人穿着单薄的马褂,高壮魁梧,手里端着一碗稀饭,平静的看了他们一眼,道:“他在屋里。”

何新和周庆顿了下,快步跟了上去。

三个同样高大的男人进了堂屋,顿时将平日里不大不小的堂屋挤的狭小起来。

何新仔细的观察着左右,发现这堂屋实在简陋,除了桌子和墙角的一处布置得柔软舒适的茅草垫,竟然再无其他。

跟在陆逞身边久了,见了不少好东西,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么简陋的小房间了。

……所以这半个多月,陆家娇生惯养的小少爷住的就是这种地方?

对视一眼,两人一个留在堂屋,一个跟着男人进了由竹帘隔开的偏房。

一进偏房,扑面而来一股和堂屋格格不入的整齐洁净。

偏房比堂屋大了一倍,床铺宽大,足以承受四五个人一起躺上去,衣柜摆在角落,八仙桌上是一盏油灯,油灯灯光昏黄,混着天外黯淡的光线,映衬的这屋子竟有些温馨。

除此之外,堆在门后面的竹筐筐盖翻开,里面是满的快要溢出来的零食,竟然有城里才能买到的巧克力、小面包,窗台台檐上,是一大桶麦乳精,麦乳精边还有几盒雪花秀、凡士林,光看这点东西,这实在不像一个贫苦粗糙的庄稼汉家。

粗略扫视周围一圈,何新收回视线,缓缓看向眼前的青年。

——但整间屋子最格格不入的地方,还属坐在床边穿着白衬衫黑长裤的青年。

阔别半个月,经历了那么多事,他依旧一身矜贵优雅的气势,半点没有受到洪水的困扰,甚至被养的越发精细,眉、眼、发都干净的看不出丝毫狼狈消瘦的痕迹。

“小先生,”低下头,他恭敬道:“该回家了。”

床边青年恹恹抬了下眸,嗓音冷淡:“哦。”

他抿着唇,在寡言沉默的黑皮男人的照顾下吃了小半碗粥,像被服侍惯了,喝完粥后一动不动的坐在床上,翘着穿着纯棉白袜的脚,等男人给自己穿皮鞋。

圆头皮鞋被擦得干净锃亮,一看便是第一次穿。

穿好鞋后,时玉骨头还是酥的,也不管何新和周庆是什么脸色,被陈政半搂着腰扶着朝外走去。

外面还在下着雨,淅淅沥沥的雨声逐渐变得清晰。

陈政打着伞,知道他爱干净,一路沉默的背着他走出小院,先一步等在门外的何新周庆同样沉默着,拉开了后车车门。

困顿的坐到冷飕飕的车内,时玉不太舒服的睁了下眼。

车窗外的黑皮男人抬手摸了摸他的脸,掌心粗糙,疼的他蹙了下眉,听见男人低哑的道:“小少爷,我等你回来。”

汽车启动,嗡鸣声作响。

男人高大魁梧的身子弓着,趴在车窗上静静的注视他,像只被主人抛弃的黑犬,尾巴都耷拉下来了。

昨晚还那么凶且闷,像只十天半个月没吃上肉的饿狼,说什么都不听,把他折腾的够呛。

今天就开始装可怜,时玉冷笑,反手扯着他的头发泄愤的拽了下,细白的手指转而被男人握住,自然的亲了亲。

“滚,”他抽回手,给了男人软绵绵一巴掌:“照顾好大白。”

陈政老实点头,一脸木讷的说:“……大白也想你早点回来。”

车子启动了。

车窗也被缓缓摇上。

时玉半躺着,迷迷糊糊的合眼睡觉。

身后男人站在院子门口,许久也没有离去。

路上坑多水多,何新小心翼翼的开着车,忽然,他被拍了下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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