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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低头指指自己的脚,让我去看他的动作,又瞄我一眼,眼神狡黠,好像马上就要从我眼皮下逃走。
下一秒便见他张开翅膀,灵活的脚腕左右交替,鞋跟敲击地面发出有节奏的哒哒声。他踩在水洼里,脚步变换,轻巧得如同一只飞鸟,雨水被一次又一次激起,形成透明的浪花。
我将伞丢到一旁,努力模仿着他的动作。一只丑小鸭,有笨拙宽大的蹼,也想要化成人形,穿得体的皮鞋,与他共舞。我甘心做一片绿叶。
天上布满乌云,太阳在我心中。
电影中的男主角沉浸在甜蜜的爱情里,西服被淋得湿透,皮鞋掀起雨水,在大雨中踩着滑稽的舞步,浑然不顾从天而降的瀑布雨。池易暄做起来也有几分滑稽,他握着雨伞,像卓别林握着他的拐杖。双脚在雨中踢踏,偶尔猛一抬腿,脚尖将水洼里的雨一把带起,在空中扫出一个半透明的水圈。
我左耳的耳机,连着他右耳的耳机,今夜的东海之滨,有一个只属于我们的小世界。雨声磅礴,将世界灌满,我们坐在一支孤舟上,在黑色的海面上流浪。他是前方的灯塔,我在后方掌舵。暴风雨里,灯塔眨动着明亮的双眼,无声地呼唤着我。
“I am singing in the rain
Yes, singing in the rain
What a glorious feeling
And I am happy again!”
行人看到我们都迅速躲避,我们一起踢踏、踩水,他高高翘起脚尖,将雨水全部扫到我身上,一连串的笑声,如俏皮欢快的百灵鸟。我们像两个世界之外的非正常人类,在雨中默契地起舞。
我们脚踩地面,却又像飞翔在空中。世界颠倒,快乐无度。
单曲循环的乐曲一遍又一遍,好像和这场大雨一样永远不会结束。我将松动的耳机往耳朵里塞了塞,对他说:“听了都想恋爱了。”
他转头看向我:“哈哈,确实。”
厦门的晚风,有爱情的味道。
我们都被雨淋醉。
天时地利人和,主要是人和,站在我面前的是他,是其他人就不行。我刚好爱上他,他是因是果,与厦门无关,与瀑布般倾倒下来的雨水无关。
也许爱情发生得比我预想中更早。感情萌芽时分以为看到苗头,殊不知根深蒂固,真要追究才会大伤元气。可是厦门旅行时我才十八岁,前十八年人生里学校不教恋爱,绩点与排名才是人生的终极奥义。直到十九岁我与白炀手牵手,我才发现我不正常,我有病。
他是男人,更是我哥。社交软件上,彩虹旗在时代广场上空放肆地飞扬。我曾问我妈:“你怎么看?”
“当然是支持了。”然后她转头向我,“只要你们俩不是就行。”
如果他不是我哥,或者我不是男人,我们之间的答案会变得清晰吗?
“爱”字太沉重,我不敢去想其中有多少只是出于生理,可也许爱本身就是生理反应,生来孤独,所以幻想被爱。可是我不孤独,将这种情感投射到我哥身上的我,是不是真的有病?
我很痛苦,却还是想要靠近,好像寒天里快要冻死的人,也想要抱住一块烧得通红的蜂窝煤。相拥的一刻很美好,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她见到奶奶,我摸到温暖。唯一的不同是她不知道她大限将至,而我清楚自己不是会被烫得皮开肉绽,就是会一氧化碳中毒。
我可能中毒已久。
第25章
工作原因,夜晚是我的清醒时段,可是酒精往往将这些难得清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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