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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相约去家中?的茶坊打牌,准备守岁迎接正月初一。
景家那群小孩儿,也实行精英教育。
他们早早地被司机接回了他们自己家。
姜蝶珍坐在挂着羊毛挂毯的书墙后面,翻阅李娟的《冬牧场》。
这本?书总让她感受到,冬日的温暖与安宁。
很适合在家里捧着茶水,在绒毯里阅读。
羊毛呈现冷灰色。
她就像坐在一席冷灰色雪水凝结的冰川下。
她今天披着一席火红的披肩,乌黑的头发就像在火焰里燃烧。
仲若旭刚回国,他没心思应酬吃饭。
所有声音都没了,他才?刚刚睡醒。
男人百无聊赖。
他往楼下看。
就注意一个美到让他心尖微颤的人。
她披肩的那团红,简直了点燃他心中?的火焰。
女人坐在,之前他在家里常在的位置。
她垂着眼睫,纤长?的双腿并?在一起,正在专心翻阅手上的书籍。
仲若旭只穿了一件黑色背心,头发凌乱。
男人身材很好,宽肩窄腰,热衷极限运动,所以肌肉线条格外?赏心悦目。
仲若旭就这样,盯着姜蝶珍看了很久。
意识到对方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
他伸出食指,敲了敲栏杆。
男人的声音微哑,带着没睡醒的鼻音。
“那些亲戚呢,他们都走了吗?”
姜蝶珍没有听到发声来源,还有些微微疑惑。
她仰起头,来回张望了一圈。
于是仲若旭在楼上笑了,弯唇强调道:“我在这里呢。”
年轻男人从旋转楼梯上踱步下来。
每走一步。
他都目不转睛又?迫近地凝视着她。
仲若旭盯着姜蝶珍看了很久,眼睛微微眯了眯。
他似乎回忆起来了什么。
男人用?一种肯定的声音说。
“你就是我嫂子吗。我怎么觉得?,我们之前在哪里见过?”
第27章 .暗潮涌
姜蝶珍阖上书。
和陌生男人独处, 让她无端有些心慌。
仲若旭显得非常自来熟。
他径直走到姜蝶珍面前,腕骨搭在她眼前的镂空雕刻摆件上。
其实这个世界的缘分,很奇妙的。
纹身并不是一次, 就能?洗掉。
仲若旭腕骨的纹身痕迹。
被?他一共洗了七次。
每一次的疼痛, 都是把对方镌刻进心底的证明。
景仲两家, 家教都很严。
他在最离经叛道的年纪, 把纹身刻在手臂上。
以示反抗。
景煾予初中就去?了伦敦留学?,举手投足都矜贵绅士。
他不一样, 在美国呱呱坠地。
身份证上的国籍是中国, 原因无他, 父亲从政,容不得一丝污点。
仲若旭的成长过程,也顺风顺水。
被?纽约创业的哥哥,保驾护航。
他想?要多少钱, 都是一句话的事。
后来, 仲若旭顺理成章地, 进入斯坦福读书。
和一群离经叛道的克苏鲁崇拜者玩加州城探, 加入门?萨俱乐部。
那些大雪倾城或者暴雨如?注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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