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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是为了大义去做这件事。只不过是身负血海深仇,除他之外,再没有谁更有理由去修改天条而已。
当年东华帝君找上他,想必也是为此。所以如今,也并不需要后悔或是劝说于他。
这些年,杨戬在蜀地同各色各样的人物接触过。有凡人,有妖怪。有卧龙凤雏,亦有妓/女戏子。一些他曾经想不通,亦答不上来的问题也都渐渐有了答案。
天条有错吗?
抛开个人恩怨,以客观立场来说,大体上它是没有错的。
天规律令的设置既然是昊天为了维护神道统治,那么无论其中夹杂了他多少私心,总归是有益于三界稳定,并且能够保护于神道而言可以提供最多信仰的凡人的。
或许随着时移世易,有一部分条款已经逐渐不适用于当下。但总的来说,那些需要神仙们遵守的规则,都有一定的道理。
然而,天条制定之初,却留下了一个极为可怕的漏洞。那就是其上只有一条条规则,而没有违反这条规则后所需要负起的责任和接受的处罚。
神仙违背规则固然有错,但该改则改,该罚则罚,该弥补补偿的,也确实应该付出代价。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份代价、刑罚应该由昊天一念所决定。没有界限,不受约束,只看昊天个人的心情与喜好,或是是否觉得此事有值得他利用的地方。
于是同样是蟠桃宴御前失仪,龙吉公主被贬青鸾斗阙,仍有鸾鹤仙童随侍;卷帘大将被杖责八百,贬下界来,沦为怪物,却还要每七日受万剑穿心之苦。
有人固然可以说天潢贵胄就是要与普通天将不同。但人间皇帝恩加于外,尚有明确的八议入律,轻易不敢肆意开释。昊天身为三界之主,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能够拥有无所拘束的刑罚权?
而他的父亲和母亲……
杨戬始终平静的神情终是不可遏制地有了波动。
“纵血继三皇,道传西母,然以人身而治民,不受天册。虽圣尤凡,不可与神人通。”
当年昊天的这一道律旨,当真是天威赫赫,不容违逆。
或许他们错就错在,一个是炎帝之女、昊天之妹,一个是黄帝玄孙,却偏偏要结为婚姻,还生下了他吧。
昊天既已历劫归来,三皇五帝的时代就应该乖乖随着三圣归隐火云洞而终结。又有哪个统治者会容忍炎帝与黄帝的部属突然友好地坐在一起,把酒言欢呢?
所以,造成了这一结果的父亲和母亲,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牺牲品,用以彻底消灭炎黄之民一切不该有的幻想。
虽圣尤凡……好一个虽圣尤凡啊……
他的族人自此天罚加身,千余年不得解脱,只能凭借他以心血为系,依附灵寿木而活。
所以,哪怕父亲与母亲已经不可能再回来,杨戬也仍要逼得昊天心甘情愿地修改天条。
——东华帝君需要天罚解除,以使建木复生。而他也要让族人摆脱天罚,不再魂散世间,不得入轮回。
“清源。”东华阻止了通天再说些什么,“你想做的,我没有立场拦你,更没有脸面劝说。但是,‘何须顾惜己身’之类的话语,就切莫再提了。”
“你有师门长辈,有故交挚友,有弟子爱宠。无论修改天条一事成与不成,都不值得你赌上性命。”
“帝君之意我明白。”杨戬歉意地看了通天一眼,“师叔祖也请放心。”
若他敢乱来些什么,莫说师父他们了,单就一千二百个族人,就足够令他头大。
“那么,便烦请帝君算一算,契机在什么时候?”
自己送上门去的到底不值钱,看观世音菩萨在大唐皇帝那里得到的待遇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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