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梦里清欢(82)二更(梦里清欢(82)好似一眨...)(2 / 2)

加入书签

今儿用这个做几道菜!番薯这东西是皇上着重推广的,可怎么吃是个问题。百姓家有百姓家的吃法,但这种吃法这些阿哥爷未必吃的到,新上来的东西没一个人敢给阿哥们吃的。

自家从去年就开始吃了,不作为主粮只当做菜蔬的话,也是可以的。偶尔作为主粮隔三差五的吃吃,也能饱腹。

往常也吃粉丝粉条,但都是豆粉做的多。尤其是绿豆粉做的粉皮,吃的是最多的。

而今用番薯粉做出来叫这些阿哥们尝尝。

于是,今儿的菜色说不上来‘好看’。

色香味,这个‘色’在皇家特别讲究的,连摆盘都得专门的人去做。像是今儿这种,古古怪怪一桌子,什么玩意?

嗣谒一瞧就知道了,这才道:“尝尝那个黑饽饽,口感不是特别好,是番薯面做的。”说着,拿了一个,掰了一半分给老四,“您尝尝!”

哦!是这个意思呀!

一人拿了一个,放嘴里嚼了嚼,口感是不好,但还不到难以下咽的地步。

嗣谒这才说,“是里面加了精面粉的缘故。但是百姓吃的话,口感只比这个更差。”

十一咽下去,“还不如苞米饼子适口。”

是!这个有些黏。

老四就说:“可见这个做主粮,长期是不行的。倒是苞米可行!这个只能作为补充,保证饿不死人。”

老九对粉皮有些兴趣,颜色不好看的粉皮,他第一次接触到,“这个也是番薯做的?”

“番薯洗粉之后做的。”

嗯?这个还可以!很劲道,也没有怪味。

然后一盘子分着吃了,不好看是不好看,但吃起来味道还不错。

老九就说十一:“尝一口就得了,这东西你不能吃。”

老八叹气:“凡是这种物,必难以克化。不能多吃!”

是!

嗣谒把一盘子拔丝番薯叫人端给十一:“尝这个。”

好吃是好吃!可百姓家是吃不起糖的。

十三吃什么都好,就是酒不好,“有些甜!”一杯一杯的,没有酒那个劲儿。

嗣谒赶紧给拦了,“不能再喝了,这是去年用番薯酿的。喝起来没那个烈劲,但后劲不小。”

番薯酿的酒?

老九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抿进嘴里细细的咂摸,“不算是上好的酒。”料不对,没有成为好酒的潜质。

但至少这是一种番薯的用法。

今儿这一顿饭吃完什么感觉呢?别人怎么想老八不知道,反正老八在书房呆了半晚上。他突然觉得,皇上更喜欢能干实事的儿子。

自己的折子递上去这么长时间了,一直没给批复。不由的人就有些着急。

可要具体的差事的话,又从哪里着手呢?

士农工商四行,吃穿住行四样,无非从这里面选方向。桐桐在家里也跟孩子说这个:“……曰士农,曰工商,此四民,国之良。在《管子》中,又有这样的话,说‘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管仲说,士农工商四民,都是国家的柱石之民。这样的话,又做何解呢?”

两个孩子都不说话了,《论语》上说,学而优则仕。

于是,仕理所当然的凌驾于其他之上,因为学而优呀!

所以,士农工商,是将人分了高下吗?

两个孩子都一脸沉思,良久之后弘晖先开口道:“百姓自己可分高下,可为分高下而争执,只唯皇家不能给分高下。治下子民,皆为柱石子民。就如同人有两只手,有十根手指一般。不能因为右手好用常用,就鄙夷了左手。十根手指不一样长短,可只用长的手指,又能干什么呢?他们每一个都是珍贵的,都该被重视,只是放的位置不同,所需干的事不同而已。”

说着,他就起身,躬身再行礼:“娘,儿子明白了。”

嗣谒在外面怔愣住了,面色有些复杂。

苏培盛紧跟在后面,自家爷要回去了,叫自己跟过来接大阿哥,顺便看看养在这里的六阿哥。谁知道在外面听到这么一番话……

又换域名了,原因是被攻击了。旧地址马上关闭,抢先请到点卡目(去掉-),一定要收藏到收藏夹。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