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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4.5w营养液加更(求营养液) 穿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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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听到这话,沈美云骤然一顿,她抬头看向他,不同于以往对方笑得爽朗无害,这一刻的季长峥眉眼深邃,那一双眼底透着浓浓的野心,昭然若揭。

这才是真正的季长峥啊。

玩世不恭,漫不经心的皮囊之下透着杀伐果断,对于他自己要什么,向来都是十分清楚,而且一旦确认目标之后,从不退让。

哪怕那个人是他最在乎的季明远也不行。

哪怕他们之间是自小长大的情谊也不行。

他一直都很清楚自己要什么。

当意识到这里后,沈美云突然反应了过来,她抿着唇,低声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察觉的?”

季长峥沉默了下,他望着轰隆隆的火车离去的背影,突然反问道,“可以不回答吗?”

沈美云,“不可以。”

“那好吧。”季长峥沉思了下,“第一次见面。”

这话一落,沈美云骤然抬头,带着几分惊讶,“第一次见面?”

季长峥嗯了一声,“你当时全副武装只露出了一双眼睛。”

他当时就在想,能有这么一双漂亮眼睛的人,她被遮住的面容底下,又是怎么样的惊艳?

“你是怎么认出来的?”

这是沈美云奇怪的地方,当时他们并没有互相介绍,甚至连名字都没有透露,她更是因为第一天去猪圈报道上班,当时做足了心理建设后。

把自己全部包裹了起来,就是为了能够克服猪圈的臭味。

季长峥挑眉,他笑了笑,说了一个和问题无关的话题。

“我这人当时进部队的时候,你知道我是为什么被录取的吗?”

这沈美云还真不知道,她摇摇头。

“我当时的眼睛是在场所有最好的,而且还被驻队评为从成立到现在唯一的一双,没有任何瑕疵的眼睛。”

这意味着,他这人既适合做侦察兵,也适合做狙击手。

不止是视力好,而且还过目不忘。

其实,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那个时候还不能确定,对方就是沈知青。

只是,隐隐约约有一种可能。

直到,去见到了季明远,对方说他喜欢的人还在猪圈那边上班。

于是——

所有的真相都大白了。

这下,轮到沈美云震惊了,“这么早吗?”

“季长峥,看不出来,你这人还心思挺深沉的啊?”

真看不出来,平日季长峥在她面前,像极了一只人畜无害的大金毛,求抱求亲求举高高的那种。

完全和现实中,或者说是之前做那事的人,是背道而驰。

听到这话,季长峥顿了一下,他牵着她的手,藏在大衣底下,在来来往往喧闹的人群中。

他侧头在她耳畔低声说道,“美云,我这人不算是个十足的好人,所以,你现在就是后悔也晚了。”

这是实话。

他们结婚报告也打了。

他以为沈美云会害怕,但是哪里料到,沈美云反手握着他的手,轻笑一声,“好巧,我也不算一个好人。”

这——

四目相对。

两人相视一笑。

就仿佛是那种知己,是朋友,是最为亲密无间的人。

当一切都摊开了以后,沈美云能够明显的感觉到,他们之间的感情似乎更进了一步。

这让,她也没了顾忌,“那你什么时候知道我就是你兄弟的?”

这下——

真把季长峥给问到了,他是不肯承认聪明的人,也有犯蠢的时候的。

于是,他便不说话了。

沈美云看着他耷拉着大脑袋,忍不住笑了,“该不会是那一次国营饭店吧?”

季长峥闷闷地嗯了一声。

这下,沈美云忍不住哈哈大笑,“季长峥,想不到你聪明一世,竟然也有这种时候啊!”

想不到,她是着实想不到。

眼见着沈美云笑得开怀,季长峥也不恼,他想了想,仔细回忆了下当时自己为什么会犯蠢。

他思索了下,“我当时就一心一意把你当兄弟处。”

主要是开头,沈美云给他太惊艳了。

尤其是捅许东升刀子,他现在都记忆犹新,可以说是那一刀子,一下子就让他对这个未来兄弟给迷恋上了。

这个迷恋还不是爱情的迷恋,是那种真正意义的敬佩,想要和对方交朋友的感觉。

哪怕是那个时候,他们从没见过面,季长峥也非常能确定,沈美云这个兄弟绝对能处。

毕竟,他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遇到这么合脾气的人。

只是,让季长峥没想到的是,他以为的兄弟五大粗,健壮如牛,能够倒拔垂杨柳。

但是,现实中的他兄弟——

娇小玲珑,漂亮夺目,这里面的差距,或许只有他这个当事人才知道了。

所以,以至于季长峥每次看到沈美云的时候,都忍不住感叹一句。

自己当初真是眼瞎。

竟然会把美云当兄弟,这真的不是一般的眼瞎。

听到季长峥的那些内心独白,沈美云忍不住笑了,笑得肚子疼,“马有失蹄,也正常。”

季长峥,“……”

*

送走了季明远,就等于季明远再也不用被林兰兰威胁了。

也就是说,他的安全是暂时得到了保障。

这让,沈美云和季长峥也都忍不住松口气,但是季长峥还有别的顾虑。

“美云,林兰兰那小孩儿太过诡异,你平时少和她接触,还有绵绵也是。”

这是实话。

明远斗不过对方,在他眼里美云和绵绵也是一样。

沈美云歪着头,看着他,“我晓得。”接着,她话锋一转,“不过,你不要小瞧了一个当母亲想要保护孩子的决心。”

林兰兰在怎么诡异,在她这里也没用。

因为,她是一名母亲。

她活着一天,绵绵就不可能回林家,绵绵只要不回林家,那么林兰兰骤然有千般招数,也无可奈何。

毕竟离得远不说,距离真是真正的物理攻击。

季长峥听到沈美云这话,抬手摸摸她头,“好了,知道你厉害,但是还要注意一些。”

沈美云点头,“我晓得。”

两人从火车站直接打道回府,季长峥先送了美云回家,他自己则是去准备起来,明天要上门接亲的东西。

大红花,喜糖瓜子花生红枣红包,这些一个都少不了。

而且,他身为绵绵的爸爸,还要给绵绵一份见面礼,说实话季长峥有些懊恼。

他也不知道准备什么好。

他去了百货大楼看了那些衣服,其实他发现百货大楼里面卖的成衣,其实还不如绵绵身上穿的料子好不说,更没有她平时穿的好看。

这也就导致,季长峥看不上外面卖的了。

实在是眼光被养叼了。

送人东西怎么送得比较差吧?

这让季长峥有些懊恼,他琢磨了一番后发现,还是要带着绵绵和美云一起去一趟,哈市的华侨商店看一看。

哈市到底是省会城市,而且因为和老毛子关系好,以至于哈市华侨商店那边,其实有很多进口货。

他之前去边境执行过一次任务,看到过老毛子那边的小姑娘,穿得跟个公主一样,特别好看。

还有那边的女同志也是,那种大衣特别有型。

说起来,要是有机会的话,必须带着美云和绵绵去逛一趟,疯狂地买买买啊。

沈美云还不知道,她还没嫁过去,季长峥已经在琢磨,怎么带她绵绵去买买买了。

当然,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想这季长峥还挺懂女人心的。

知道女孩子都爱买买买。

想到这里,沈美云倒是排斥嫁给季长峥了,甚至目前阶段和季长峥相处下来,很是合拍。

这样来看,对方当做一个伴侣也不错。

陈秋荷看到自家闺女的时候,眼见着她脸上挂着笑容,心里也不由得松口气。

看来医院那边没出大事。

“那边没事吧?”

她一开口就问了。

沈美云知道母亲问的是季明远,她嗯了一声,进屋取了围巾,不得不说,到了月的天气,这温度也是一天天慢慢升高的。

以前围着很暖和的围巾,如今放在脖子上,竟然会觉得热得扎脖子。

待取下来后,瞬间觉得脖子上凉快轻便了许多。

她这才详细地回答,“都解决了,季明远为了给林兰兰捡风筝,从树上摔下来了,医院检查了下没啥大问题,就是脑袋上有皮外伤做了包扎,季长峥便把季明远给送回北京了。”

这话一说,陈秋荷顿时拧眉,“长峥明儿的就和你结婚了,这个时候把他大侄子送回去,这不是你们结婚的时候,一个季家的亲人都没有了?”

在陈秋荷看来,这是不合适的。

沈美云闻言,笑了,“妈,季明远的事情有些复杂,一两句也说不清楚,您只要知道他留在这里,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就是了。”

“送走可能是唯一的办法。”

当然,这里面也有季长峥和她的私心。

只是,这些就不好和她妈来说了。

陈秋荷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生命危险?”她下意识地问道,“谁要害他?”

沈美云去桌子上,倒了一搪瓷缸的热水,喝了一口后觉得嗓子的刺痛得到了缓解。

她这才说道,“林兰兰。”

这——

陈秋荷思索了下,“就是和绵绵抱错的那个?”

沈美云嗯了一声,“就是她。”

陈秋荷听得脑瓜子疼,“这里面真是乱七八糟的,我这个老年人有些跟不上了。”

沈美云笑喝了两口后,觉得舒坦了许多,便把搪瓷缸给放了下来。

“反正您只要知道,季明远送走没有坏处就好了。”

说到这,她好奇地看了一眼,“绵绵呢?”

怎么没在家找到绵绵?

陈秋荷,“跟你舅舅一起上山下套去了。”

她收了搪瓷缸,神色温婉,“你明天要结婚了,客人肯定不少,到时候要弄些硬菜回来,外面的肉也不好买,你舅舅便说这几天多往山上跑下。”

哪怕是多猎一只兔子也好,这样明天饭桌上也能多一碗菜出来不是?

所谓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便是这样了。

沈美云倒是明白,绵绵的兴趣点,她以前是城里长大的孩子,如今来到这前进大队对什么都好奇。

鸡鸭鱼鹅什么都想去摸下。

舅舅陈荷塘去下套抓猎物,这种痛快的事怎么能少得了绵绵呢。

正当她在思考的时候。

那边绵绵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串子的母鸡领着小鸡仔,母鸡被绑着了两只腿,走路艰难,它腿上的麻绳后面又跟着一串的小鸡仔。

瞧着有五六只。

等于说是,绵绵在前面走,后面小鸡仔跟着别提多欢乐了。

看到这,沈美云意外了,“绵绵你这是?”

注意到妈妈回来了,绵绵顿时高兴得不行,牵着麻绳就往沈美云怀里扑,倒是忘记了后面还跟着一群的鸡崽子。

她跑得快,这一跑后面跟着的母鸡和鸡仔,顿时东倒西歪地摔的一地。

别提有多滑稽了,这下沈美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一把接住了扑过来的绵绵。

“绵绵,你是不是忘记了,身后还跟着小鸡仔呀?”

这一提醒,绵绵吐了吐舌头,“忘了,看到妈妈就什么都忘了。”

早上起来的时候,没看到妈妈,只有姥姥在,绵绵其实很失望的。

这会看到妈妈她别提多高兴了。

一扑过去,便忍不住叽叽喳喳了起来,“妈妈,妈妈我跟你说,你不知道,舅爷爷多厉害,他一下子就抓了两只鸡一手一个!还有兔子,兔子好笨啊,掉到了坑里面,努力向上爬,一下子蹦到舅爷爷的怀里了。”

看到女儿脸上纯真甜美的笑容,沈美云也打心底里面高兴。

“嗯,舅爷爷厉害,就是我们家绵绵厉害,四舍五入和舅爷爷一起上山打猎的绵绵,也是超厉害哒!”

这么一夸,绵绵有些不好意思,害羞地捂着眼睛,“妈妈,妈妈别这样说了,人家会被夸得骄傲的。”

看到绵绵这个样子,旁边的大人们都忍不住笑了。

连带着向来凶神恶煞的陈荷塘,脸上都带着几分慈祥宠溺的笑容。

“绵绵确实很厉害,一点都不怕。”

他咔嚓一声拧断了兔子头,绵绵虽然怕,但是努力还是看了一会。

陈荷塘问她为什么害怕还要看。

绵绵说要保护妈妈啊。

如果绵绵连杀兔子都怕,那将来还怎么去保护妈妈?

听到这话的陈荷塘,一下子说不出话了,他觉得美云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把绵绵领了回了家。

他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认回了美云和绵绵。

也让这个冷清多年的家,一下子热闹了起来。

想到这里,陈荷塘的笑容越发和善了几分,甚至连带着凶神恶煞都给冲淡了。

“我就抓了一只兔子,还有两只野鸡,不知道够不够明天的席面?”

这话一说,陈秋荷也去看美云,她也不确定明天席面能来多少人。

沈美云掰着指头算了下,“我这边知青点有五六个人,公社有两个,再加上季长峥带来的两个,这最少要一桌吧?”

“然后还有咱们家人,以及公社的社员们最少也有一桌,这就是两桌。”

说到这,沈美云喜欢往宽裕里面算,“舅舅,妈,我觉得咱们家往多里面准备,起码准备个桌。”

这是实话。

别到时候客人来了,没菜做不下,到时候玩个难看,那就不好了。

听到沈美云这估计,陈秋荷拍了下脸,“那东西肯定不够,我就准备了一桌地。”

她想着他们家在本地也没啥亲戚,就陈荷塘一个大哥,外人也不认识,所以也没打算准备太多。

沈美云,“还是要准备,多准备点也没关系,明天用不完,咱们自己也是可以吃。”

沈怀山刚坐诊回来,身上还挎着一个医药箱,他闻言点了点头,“美云说的是,而且我这边可能也要一桌。”

这话一说,沈美云和陈秋荷也都跟着看了过去。

沈怀山,“我如今成了前进大队的大夫,偶尔还去公社卫生院帮忙坐诊一天,长期下来病人也积累了不少,他们都朝着我说来讨一杯喜酒喝。”

人家都张口了,他自然也不好拒绝了。

这倒是。

“那加上你爸这边一桌,咱们要备四桌?”

这也太多了,家里桌子椅子都不够。

沈怀山,“桌子椅子我明天上午去借,到时候大哥跟我一起下山去搬。”

身为前进大队的大夫,去借几张桌椅,这点薄面对方还是给的。

“那成,怀山那家里这些就交给你了。”

陈秋荷安排起来,手里也活也没慢,一口气剪了十来张红双喜字,约莫着差不多了。

便递给了沈怀山和陈荷塘,“我和美云去供销社买一些东西,你们两个在家,把家里所有的窗户和门上,全部都贴上红双喜字。”

沈怀山和陈荷塘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陈荷塘接过那红双喜剪纸的时候,甚至有些可爱,“我会小心的,不弄破。”

他这一辈子还从未做过这种精细的活。

听到这,大家都忍不住笑了。

沈怀山,“大哥,有我呢,一会我在下面指导,你个子高,爬到窗户上面贴。”

眼见着沈怀山使唤自己的大舅子,如此利索,陈秋荷忍不住拍了下他,“你别欺负我大哥。”

她大哥是个老实人,就沈怀山这种读了一肚子书的人,真要是算计起来,陈荷塘怕是会被算计得骨头渣渣都不剩。

沈怀山笑了,“那自然不会,我也就这一个大哥。”

沈家人他都不认了,如今也就这一个大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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